1、突遇前方车辆掉头,应当紧急制动
前不久发生的迈凯伦撞人事件是一起典型的避险不当的例子。迈凯伦为躲避违规掉头的丰田车,向右连续变更车道,而右车道内有两个正在穿过马路的行人。迈凯伦完全未确认所变更车道内的安全就连续变道,居然还加速行驶想强行通过,结果直接将两行人撞飞,导致一死一伤的悲剧。
如果迈凯伦采取避让措施得当,本起事故就不会发生。按照法律规定正确的做法应当是:迈凯伦发现有车辆违规掉头,欲变更车道避让,发现车道内有人,不能变更;启动第二方案,马上紧急制动,当时的距离完全是可以通过紧急制动来避免的。即使紧急制动仍然不能避免与掉头车相撞,只要迈凯伦没有超速行驶,事故责任也是完全由掉头车辆承担。也不至于最终造成撞死一人、撞伤一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还涉嫌交通肇事罪需承担刑事责任的后果。
2、突遇违章变道车辆,后车应及时减速行驶
《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遇前车正在转弯、掉头、超车的,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3、追尾后,变更车道要防止二次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机动车在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
律师忠告:
与找法网合作的律师给广大车主几点忠告:1.、遵守交规,平安出行;2、居安思危危自小,有备无患患可除;3、爱车上路,买足保险;4.、安全无小事,开车请专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