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国超 实习生周韵报道:昨天,陈圆(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在香洲区人民法院法庭上得到丈夫曹武的离婚许诺。此前陈圆以遭受家暴为由,向香洲区人民法院申请到全国首份“远离令”,引起珠海居民的广泛关注。陈圆说,自法院发出“远离令”后,曹武没有再出现在她的住所周围。
陈圆因在婚后一年内5次报警称遭受家暴并与曹武分居,于2012年2月3日提起离婚诉讼,同时还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法院于当月8日裁定禁止曹武在距离陈圆住处100米范围内活动(报道详见本报2月23日02版)。
法庭上,陈圆出示了报警记录和医院的病历,按日期先后一一回忆了她因阻止曹武喝酒晚归而被曹武拳击头部、脚踢腰腿、多次被赶出家门、被迫报警求助的经历。曹武认为陈圆的上述陈述过于夸张,反指责陈圆经常喝酒、晚归。当法官要求他就自己的主张陈述具体经过时,他称“发生太多事了,我记不清”。
据两人对法庭的陈述,陈圆每月收入约1800元,曹武每月约2500元,并且欠有外债。经法庭调解,两人同意离婚。曹武要求陈圆归还其父母赠送给她的若干金首饰和陈圆欠其父母的欠款。陈圆要求3万元的精神补偿金,遭曹武拒绝。调解失败。
庭审中,双方情绪激动,陈圆更是哽咽落泪。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