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如果侵害了生命权,导致了受害人死亡,赔偿项目的标准如何确定?
答:如果侵害了生命权,导致了受害人死亡,赔偿项目主要有几以下六项:
(1)丧葬费。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丧葬费按照事故发生地上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在侵害生命权致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和受害人因伤致残情况下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相同。
(3)死亡赔偿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1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交通费。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费是指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合理的交通费。
(5)住宿费。住宿费是指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合理的住宿费。住宿费的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但没有致残时的住宿标准计算。
(6)误工损失。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耽误了工作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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