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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家的狗抓伤 误工费按多少算合理?

2015-09-16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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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张阿姨养了一只小狗,前两天把别人的腿给抓破了,最近为了赔偿的事烦心不已。

  据她说,那天傍晚,她和往常一样带着小狗出去溜达,路上遇到一对母子。“那个小孩大概六七岁,挺调皮的,一直揪狗的尾巴,狗就扑上去了,其实我的狗挺乖的,看着凶而已,一般不会咬人。”看到小狗扑向自己孩子,那位母亲急了,上前就是一脚。这下真的把狗惹火了,把孩子母亲的腿抓伤了。

  张阿姨赶紧带人到医院包扎了伤口,又去打了疫苗,医药费付了。但对方表示夏天腿容易发炎,她得在家休养几天。向单位请假要扣奖金,所以张阿姨得赔给她误工费。

  “她说她一个月奖金5000块钱,平均下来每天200块左右,请5天假,让我赔1000元钱。再加精神损失费1000元,一共2000元。”张阿姨想咨询,这个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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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南孔律师事务所许昕律师:

  许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为此,对方确实存在实际收入减少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误工费。另,根据对方的伤情并不重的实际情况,对方的精神损失费要求有些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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