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成本报酬,既不是业主财产的保管费,也不是财产的保险费。
其次,物业管理中的保安工作也只是配合居委会﹑公安机关搞好治安防范,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区域的公共秩序,而不是为某单个业主看家守财。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能力是有限的,从客观上并无法完全杜绝盗窃案件的发生。可以说小区保安人员的配备及其工作,已经阻止或避免了许多案件的发生,把案件降到最低限度,作为服务对象的业主已从中受益。
只要物业管理公司履行了其应尽的管理义务,业主的赔偿要求便与理相悖﹑于法无据,理所当然被物业管理公司拒绝。
当然,若由于物业管理公司存在管理疏忽,而导致了盗窃案件的发生,则其应当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并未交房就开始征收物业费,这种情况可以拒绝缴纳。
2、物业没有跟全体业主签订相关合同。
3、物业擅自提高收费,业主可以拒绝缴纳提高的部分。
4、物业没有按照有关承诺做事,不作为,但要锁定证据。
5、物业要求交不归业主缴纳的费用,可以拒绝。
6、物业没有相关部门的审批资质。
7、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8、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未收房之前就交纳物业费的行为,业主可坚决予以拒绝。
我国物业收取标准目前一共分为4级,具体标准如下所示(以下标准均是以月为单位):
一级收费标准:
1元/平方米:区封闭;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干净整洁、24小时执勤;
二级收费标准:
0.75元/平方米:小区封闭;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三级收费标准:
0.50元/平方米:小区封闭;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四级收费标准:
0.35元/平方米:小区基本封闭;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有简单的绿地、树木、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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