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外出工作受到伤害或下落不明,能算工伤吗?

2019-06-10 10: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损害赔偿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损害赔偿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此处的因工外出期间,是指职工不在本单位的工作范围内,由于工作需要被指派到本单位以外或者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自己到本单位以外从事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此处的“因工外出期间”,是指职工不在本单位的工作范围内,由于工作需要被指派到本单位以外或者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自己到本单位以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这里的“外出”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到本单位以外,但是还在本地范围内。二是指不仅离开了本单位,并且到外地去了。第一种情况可以包括领导指派的情形,也可以包括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自己到本单位以外的情形。第二种情况则必须是领导指派的情形。

    此处的“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指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伤害”包括事故伤害、暴力伤害和其他形式的伤害。

    此处的“发生事故下落不明”中的“事故”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在实际工作中,职工有时必须到本单位以外去工作,这时职工如果遇到事故造成下落不明的,很难确定该职工是在事故中死亡了,还是由于事故导致职工暂时无法与单位取得联系或者是在事故中发生了其他情形,本着尽量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精神,《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是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造成职工下落不明的,就应该认定为工伤。

损害赔偿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048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损害赔偿律师团,我在损害赔偿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