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老总为逃工伤赔款离婚 法院让其美梦落空

2015-03-19 15: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损害赔偿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损害赔偿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东莞一家鞋材公司的女工阿容因工作得了白血病不幸去世,法院判决该公司对此赔偿。公司老总徐某转移大量公司财产,并跟妻子悄然离婚,将一栋四层半房子分给妻子,车子分给儿子。后该公司倒闭,法院判令徐某应...

  东莞一家鞋材公司的女工阿容因工作得了白血病不幸去世,法院判决该公司对此赔偿。公司老总徐某转移大量公司财产,并跟妻子悄然离婚,将一栋四层半房子分给妻子,车子分给儿子。后该公司倒闭,法院判令徐某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徐某欠40万多元尚未履行。阿容家人得知徐某离婚情况后,遂将徐某告上法庭。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离婚时涉案债务已发生,且徐某作为公司股东存在转移公司财产逃债的行为,故可认定徐某离婚时需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徐某将上述房产无偿分配给前妻,已损害阿容家人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遂判令撤销徐某将四层半房子分配给前妻的民事行为。

  欠工伤款40万后离婚 家产转给前妻

  2007 年11月,来自湖南的妇女阿容进了位于东莞市厚街镇一家鞋材有限公司工作。2009年1月,阿容被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白血病),后被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11年3月,阿容因治疗无效离开人世。阿容和她的家人先后跟鞋材公司打了数场官司。

  就在阿容去世前的2011年2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两次判决判令鞋材公司支付阿容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护理费等共24万多元,及支付阿容家人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费等共23万多元。阿容只获得5万多元赔偿。接着,鞋材公司停业,并无财产可供执行。2013年6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决徐某应还款42万多元。法院执行到1.5万多元后,余款40万多元未能执行。

  就在阿容家跟公司和老板徐某打连串官司期间,2011年4月,徐某悄然办理了离婚手续,将在虎门镇的一栋四层半房子和一辆车子给前妻,另一辆车子给儿子,工厂及其债权债务全部归徐某负责。

  损害债主利益

  法院判私分房产无效

  2014年3月,阿容家人得知徐某与前妻的离婚财产分配方案后,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徐某,并将徐某前妻列为第三人,要求撤销徐某将房子分配给前妻的民事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按法律规定,夫妻婚后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实行法定夫妻财产制,即婚后夫妻一方所得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均属夫妻共同所有。徐某前妻并无证据证明两人曾就夫妻财产归属特别约定。离婚时涉案债务已发生,且徐某存在转移公司财产而逃债的行为,故可认定徐某离婚时需为鞋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撤销徐某将四层半房子分配给前妻的民事行为。

损害赔偿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689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损害赔偿律师团,我在损害赔偿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