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婚姻家庭律师

最新咨询
法律问答
学校周末补课违法吗
一、学校法定节假日补课犯法吗1、学校法定节假日补课不犯法,但违法。具体如下:(1)在任何时间,学校进行补课的都是违法的;(2)学校按国家规定足额向老师支付加班费用;(3)可以到教育局举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第三十八条学校、幼儿园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推销或者要求其购买指定的商品和服务。学校、幼儿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二、举报学校补课的方法是什么举报学校补课的方法如下:1、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或者是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投诉;2、可以拨打当地投诉电话,向教育局反映情况;3、可以登录当地教育局的官网,进行网上投诉;4、还可以写信匿名举报。
根据国家法律要求,你需要添加中国大陆1类银行卡完善身份信息,以继续使用QQ支付
与对方核实,以免受骗
你是宁县律师吗?
去该律师所属的律师协会举报即可。一般来说是当地律协。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全国设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律师协会,设区的市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地方律师协会。律师必须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同时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按照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律师协会会员享有章程赋予的权利,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律师协会按照章程对律师给予奖励或者处分。
男女朋友分手赔偿和解协议书甲方:甲方于本合约签订后一次性付清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反悔。
您好,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
庆阳老年优待证在什么机构办理
老年优待证在哪里办:老年优待证,是一个国家、政府为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按照规定给予老人的一种优惠、照顾,给老年人一种享受和待遇。凭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明、1寸彩色照片1张、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登记办理。法律依据:《咸阳市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第十八条 本行政辖区内,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凭身份证在市、县两级老龄委办公室申请办理《咸阳市老年优待证》;老年人凭持《咸阳市老年优待证》享受以下优待服务: 1、免费进入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博物馆、纪念馆等; 2、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 3、就医时,优先挂号、检查、化验等;在市县区各医院看病免交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享受半价; 4、优先购买机票、车船票;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优待服务。 本行政辖区内,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凭身份证在市、县两级老龄办公室申请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持《陕西省敬老优待证》的老年人,除享受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规定的优待服务外,还可享受以下优待服务: 1、每年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 2、免费乘坐咸阳市区1路、11路、14路、15路、16路、18路、21路、26路公交车。兴平市市区和县城区老年人乘车优待事项,由兴平市及各县政府具体规定。
派出所要求我在两到三个月内进行尿检。我的工作和生活都受到了影响
向其上级部门投诉
父亲和继母要离婚了。怎样分割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
父母给钱买房离婚怎么分,有哪些规定
法律分析: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配。这个要具体情况具分析和处理:一是父母出钱全款买房,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房本写在一方名下,那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二是婚前一方父母出钱贷款买房,写在自己女子名下,那要看婚后谁来还款,如果在婚后还是由父母继续出资还贷,那离婚时这处房仍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婚后是小夫妻用一方或双方的收入还贷,那离婚时房子还判归产权持有人一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本金和对应的增值这部分,要做为共同财产,向对方支付补偿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已经怀孕四个月了。男朋友不想负责该怎么办
建议先与当事人进行详细协商,必要时提起诉讼
离婚后房产分割,需要不需要先还清货款
离婚房产的分割应当在离婚以后,先进行过户再进行补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