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房产纠纷律师

最新咨询
法律问答
网上骂上算不算违法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网上骂人是犯法的情节严重的一般构成侮辱罪。侮辱罪的定罪量刑是:行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在拼多多上买鞋发错颜色
协商退货重发即可
试用期不发放薪资问题
您好!找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庆阳拆迁该如何计算安置费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现在从村到队再到乡,不能住人,导致窑洞塔方,没通知本人,大队因从窑洞上方修水路,因长期打工不在家,我是镇原农村的?
法律分析:如果居民或村民因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申请求助并通过他们向民政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待遇,也可以由所在地的党群组织给予相应的帮助。国家只有原则规定,还没有专门的政策性扶持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 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开发商逾期不交房合同怎么解除,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问题: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买受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且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开发商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全款买房后悔还可以退房吗
买房后后悔了房子是不能退的。 在买房的时候买卖双方一般会签订相应的合同,如果没有任何理由退房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房子当然是可以退的。遇到一些好点的卖方,也许不会追究你的违约责任,但这种情形是很少存在的,除非卖方刚好有遇到其他出价更高的买方。
我买了拆迁户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我该怎么办?
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的
动迁房产纠纷找律师打官司收多少
根据房屋价格多少确定
吴忠自留地使用权纠纷找律师打官司收多少
法律分析:各地律师接手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考虑到具体的案件情况,律师会根据财产标的的大小加收1%-5%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