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妈是安徽省霍山县一家医院的职工,现已退休。医院在08年已经搬迁,且在新医院对面建了一栋楼房,让员工以集资10万元的方式获得居住权,但是我妈没有参加,因为我们在老医院家属区有一套93年集资3000元的老房子。现在老医院及家属区面临拆迁,医院领导称不能给予我们家房屋置换,只能给几万元的赔偿。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我们没有房子住了。几万元根本买不了一套房,且新医院对面的房子已经住满。我想问的是这样的情况不予房屋置换合理吗?应该参照什么政策来维权?谢谢!

其它
2013-05-28 14:01:12
律师解答区
  • 房屋置换的前提是已经存在相关房屋产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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