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律师,厂房拆迁,拥有土地证可是还被政府讨要土地补偿款,一审和二审都败诉了,怎么办?“以划拨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转让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时,需要向政府补缴土地出让金。”但是当时国家有颁布一个红头文件,说可以无偿获得划拨土地的,而且期间土地使用税费都是我们交的,有相关的收据,如果土地还算是政府的,为什么土地使用税还要我们支付啊?这样也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吗?请问您有这方面的诉讼经历吗,盼详谈。

其它
2013-03-07 09:48:40
律师解答区
  • 您好 问题复杂 详谈请致电 1580053066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