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父亲于2012年1月20号在工地干活摔伤,几级损伤没有鉴定过。到安医住院开刀,脚内上了螺丝,花费15800元。子女看护不得上班。出院后修养3个月,不得劳务。一开始怕老板不承担责任,听信老板说的是“私伤”。一切材料写的都是“私伤”,包括呈报的报销材料。因为医药费是我们家属垫付了一大半,老板到现在还在拖拖拉拉,不给解决。但是没有签劳动合同,只有工人和医院的证明。请问您这样能起诉吗?该怎么样起诉呢?如果起诉,说明是工伤,先前说的是“私伤”,要付法律责任吗?还有一点是,因为大家品是上班比较随意,随意午饭喝了酒,不是醉酒,也告诉老板不能够上高处干活,不管喝没有喝酒都不能上去的意思,但老板硬罚上去,结果出来事,这个“喝酒”严不严重呢?

其它
2012-06-14 17: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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