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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要在我们学校操场上强建村办公楼,称已经过村民代表通过这一议案,请问是否只要村民代表同意国土部门就可审批在学校操场上建办公楼,而不必顾及影响学生的体育活动?

其它
2012-03-26 20:24:16
律师解答区
  • 村里的事情,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由此可见,应召开村民会议。土地部门应根据村民会议的结果,决定是否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