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09年7月份购买的商品房,当时的银行利率是原利率的7折,首付20%来跟开发商跟银行签订的协议,当时因为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银行没有放款,一直拖到现在到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但是现在国家对房贷的利率进行了大的调整,开发商那边要求我们按现行的政策补交首付款,然后办理贷款事宜,但是合同上面的首付金额不能变,年限也不能调整,我觉得这个不太合理,既然首付要补交是不是就说明合同要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重新签订了??物业还以停水停电相威胁,非常着急的等待专家给我点建议,我该怎么办啊,我们工薪阶层赚点钱太难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