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爱人是安庆市北京环卫的一名驾驶员,他自1998年就入职到大观区环卫处,劳动关系系聘用制(后北京环卫入驻安庆,整体划转),自北京环卫接手管理后,工作量不断加大,且管理基本靠严厉的经济处罚,每天早上4.30左右到岗,下午6.00左右下班(如果车辆坏了要维修就算个人调休假),工资打卡但从未让员工签字核对,致使我们至今也不知道工资组成结构,误餐、加班、超时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等是否都符合法律规定(每月工资3000多,持续加班时才4000多)。且我爱人的社保也未在公司办理,因年龄越来越大,超重的工作量已难以承受,故准备办理辞职,希望听听您的建议,我们可以获取哪些权益。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