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板是个体商户,开了几家音乐培训店面,我在店里干了3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是其中一个店的店长,店内的营业额都是由店长负责,老板隔断时间就会对一次账拿走营业额,我是今年4月份和老板说辞职的当时店里账上还有一万多,和老板对完帐我就扣除了我一月份的工资和19年的分红,当时他也没有异议,分红目前还差几千块,我现在去问老板要分红的时候,老板竟然说我挪用公款,我都不知道从哪里说起,还有就是我们开第三家店的时候老板让我们几个老员工都投资,我投了2.8万,这投资的钱也没有任何合同,现在只是想找老板要回这些我应得的,老板又说现在店里亏损,课时还有1千多节没消完,一句话就是不想给我钱,找各种理由,我想问一下朱律师我该怎么去保护我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