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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汉接的婚,现在要离婚,小孩1岁多,女方要抚养权,抚养费真的是实际工资的30%吗,打离婚官司是需要去武汉还是在上海,费用大概多少?

民事相关
2020-02-05 15:01:45
律师解答区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情况建议你到律所咨询,以便我能更好地给到您专业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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