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古律师,你好!我个人于2012年借款10w给镇政府,月息按2%计,政府也给我出具了借据,最近向政府催债 打了官司,政府上诉说我借款合同 因政府违反《采购法》采购方式、程序而无效。请问律师,这些说法有理吗?我的借贷合同还有效吗?急等答复,谢谢!

债权债务
2019-12-08 19:46:58
律师解答区
  • 这个是普通的民间借贷,并非采购项目,政府说法难以获得法院支持的,不用过于担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