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与前妻2012年离婚,在2015年和2017年分别跟我打过两次电话要孩子抚养费,在我要求见孩子后给抚养费后,便无法联系到对方,故抚养费一直到现在也没给,仅在近期给对方转帐一万元。现在又联系我要抚养费,说孩子病了,需要大笔费用,要求我给抚养费,在我见到孩子后,要求给孩子做全面体检,对方拒绝。孩子的的病也与医院所说出入极大,由于7年时间我没有见过孩子,女方也拒绝向我透露任何孩子和她的任何情况,我怀疑其中大有内情。 故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1、我想把孩子抚养权争过来,法院是否会判给我? 2、按照离婚协议,7年的抚养费我必须给她,但我现在还有贷款没还清,总积蓄不到2万,如果把孩子要过来,再付那么多抚养费,我生活就太困难了,能不能少付抚养费?我是有固定工作的,如果我事先开好一份收入证明,法院是按我开的收入证明给对方抚养费吗?如果她怀疑真实性,法院会不会要求我单位再开具我的收入证明?

其它
2019-06-17 23:35:25
律师解答区
  • 1、争取抚养权,要看孩子多大了?如果8岁以上,会看孩子的态度;2、七年拖欠的抚养费应该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