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爷爷已去世多年,当时未将房产证更名到我父亲名下,但土地证是父亲的名字。爷爷去世时只有三间住宅和一个院子,之后我父亲一直维修、保管房子和院子,投入了一些财力,但都是个人经手的,没有什么收据类证据能直接证明。后期,父亲又盖了门面房,租给别人经营使用,父亲收取租金。现在房子动迁了,几个姑姑要继承拆迁款,请问,她们继承的是全部拆迁款,还是只能继承住宅和院子的补偿款,而不能要求分割门面房的补偿呢?如果是住宅的补偿金,几个姑姑是否能全部继承?因为我父亲后期还投入了钱装修了房屋,是不是要把装修费用扣除?

其它
2018-07-11 16:30:33
律师解答区
  • 土地证的名字如果是你父亲的,那么该房屋应当属于你父亲的,其他姑姑无权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