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石建伟律师你好! 我去甘肃酒泉的金塔胡杨林旅游,在一十字路口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骑摩托车人受伤重院,我以垫付近四万元医疗、费,当地交通队总是以伤者病情比较严重为由,迟迟未出交通事故责任书,我车还在他们的修理厂修车,现以修完,交通队即不说让我提车,却总以伤者病重等,暗示让我继续垫付医疗费,事故是九月二十八日发生的至今还沒有交责书的结论。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希望尽快得到您的帮助。 谢谢!

其它
2016-10-16 10:00:51
律师解答区
  • 你好,可以督促交管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按照责任认定进行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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