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与被告卢某经媒人介绍(媒人分别是王某某和董某某)认识,认识不久介绍人与女方父母协商好订婚与结婚在2014年11月确定, 那时我父母不在家,在外面打工。我给爸妈打电话我要订婚了,订婚前要赶到家,日子确定于2015年1月1日订婚,2015年2月23日(大年初五)结婚。订婚前亲戚朋友们都已邀请。为了订婚购买金器33000元,拍摄婚纱照4288元,衣服、鞋子等3500元,举办订婚宴(中午8桌、下午14桌)共计20000元,烟、酒、饮料14桌共3640元,订婚当天送到女方上门礼2条烟和喜糖价值1500元,长辈给女孩改口费20000元,女方亲戚小孩方面红包5000元,2015年1月2日经两媒人将彩礼88000元与结婚日程表送到女方家,女方返还彩礼8000元,共计169928元。当日谈好领取结婚证在1月6日领取,女方1月3日发生意外脸上摔伤,过了一周后脸上伤好了,我去她家跟她说领取结婚证,女方家一次又一次推迟,直到2月23日(大年初五)也没领结婚证。在1月中旬在女方家里发生了争论,主要是婚礼筹备及八月半礼与女方意见不同,女方家人对此事表示不满,并与我发生争辩,之后我主动跟女方父母赔礼道歉,女方不接受道歉,我买了水果上门,把我赶走。我过了几天又去上门道歉,卢某母亲还是不太搭理我,也不原谅。介绍人三番五次去说合,结果不理想,之后我母亲和介绍人一起去说结婚日期快到,赶紧领结婚证,她还是一次又一次推脱。过了几天我去女方家里,她哥哥叫我出去,别来。我说这是我丈母娘家为何不能来,她哥哥说这家是他的有我没你,发生了这种事情接下来几天就没去。2月10日介绍人又去女方家说结婚临近要赶紧领取结婚证,如果不领就返还彩礼。2月11日我与我父母和介绍人等去女方家,再次谈及结婚之事,还是不同意,此刻介绍人与女方爸妈发生拌嘴,卢某的哥哥带了个小伙子,小伙子气势汹汹的说:“你们以后要吃亏的”,当时吵的特别厉害,她哥哥赶我们出去,说这是我们家,当时的情况紧急,我报警了,双方当事人都去派出所,进行了调解还是没有结果。直到2月16日,结婚的日子越来越近,我母亲与介绍人又去女方家,谈大年初五迎亲事,女方父母还是不同意,要求推迟时间,也不知道具体什么时候,我们的亲戚朋友早都请好,结婚准备工作已安排好,我方不能推迟。结婚当日女方毁约,我方要求返还彩礼,女方不同意。后来我家及媒人多次去做工作,女方家不予答复并迟迟不退还我方的彩礼及贵重物品。

其它
2015-02-27 16:05:53
律师解答区
  • 没有登记结婚的,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