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想跟您咨询一下房产纠纷的问题.我家最早的房子是我妈妈工厂分配的.当时是一房一厅.八几年的时候我继父公司又可分到二房一厅.但需将我妈妈原先分的房子收回.归我继父公司.九几年时公家的房子安工龄自己可出钱买下.所以全家签名后由我继父.我妈妈共同付款买下产权(但没有签下任何字据).可是在写产权时我继父只写他自己一人的名字.当时我还小.妈妈也不懂这类的法律知识.觉得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写他的名字应该也没有关系.但现在很多人跟我们讲这对以后的财产分配上是有利益关系的(我继父还有个儿子).所以我妈妈目前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但遭到拒绝.以下是我要恳请您回答的问题 1:我妈妈有权加入她的名字吗? 2:如不加的话.对以后我跟她应得的权益会受损吗? 3:如他坚持不给我妈妈加的话.可否通过民事诉讼请法院判决呢?有成功的把握吗? 4:如以上都不做为.不加入名字.只要我妈去公证一下财产继承人是不是有同样功效? 因我目前在外地.一时无法回上海.所以只能通过网络联系.如需具体讲述的话我可7月回沪在来找您方便吗? 我留的电话是我妈妈的.若我表述的不清楚的地方.您也可打电话问她.感谢您!!

其它
2014-06-11 10:48:37
律师解答区
  • 你好,当初按照工龄买房时是按照94方案的还是95方案?如果是按照94方案的,现在是可以要求主张房屋份额的。如果是按照95方案的话,就不可以主张该房屋权利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