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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原告,婚内出轨,会坐牢吗?
婚内出轨原则上是不会坐牢的,但是如果构成重婚罪,则可能会被判处监禁。重婚是一方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的情况下而与之结婚。重婚是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的刑事案件,无论是通过受害者自己向人民法院自诉还是向公安、检察机关报案,经过法院的审判认定重婚者的重婚犯罪事实成立,会对其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等。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没结婚之前想要个镯子买了要是不过了镯子怎么弄
你好,可以消协投诉解决的
您好我刚才付费了查的案件在那里
你好,具体案件情况,提供法律意见
你好,我有一些问题想问你
你好,你的问题电话沟通吧
朋友说要自杀,我报警了,警察去了没出事,我算报假警吗
可向公安申请伤情鉴定
你好,鉴定工伤后的待遇有什么?
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后的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恋爱期间的费用需要还吗?
对恋爱期间的转账,男女在分手后一般没有返还的义务,但当转账款项性质被认定为借款,则应当返还。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款项会被认定为赠与: 1、一方在特殊节日、纪念日转给另一方的款项; 2、转账时明确备注是表达爱意的款项,如备注的“我爱你”等; 3、表达爱意的特殊金额款项; 4、日常的支出消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手机在单位工作期间丢失了。工作单位有赔偿责任吗?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在公司被同事当众泼水能起诉吗?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地产纠纷,接受风险代理吗?地产纠纷,接受风险代理吗。地产纠纷,接受风险代理吗
一、什么是风险代理合同,律师风险代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律师在帮当事人打赢官司后当事人再支付律师代理费。 2.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基础费用,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 3.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 管理办法》正式确认风险收费是律师收费的一种方式,确认律师风险收费的合法性。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 继承 案件; (二)请求给予 社会保险 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 赡养费 、 抚养费 、 扶养 费、 抚恤金 、救济金、 工伤 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 刑事诉讼 案件、行政 诉讼 案件、 国家赔偿 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二、律师风险代理规定、哪些案件不能风险代理 1.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2.律师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什么是风险代理合同,律师风险代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风险合同一般就是先打官司,后付钱,一般律师这么做都是有风险的,风险大的同时,报酬一般比较高,如果打赢的话,就会按照委托人与委托代理人当时签订的同合,一次性付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