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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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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取保候审律师分析申请取保候审的时机
更新时间:2012-06-30

在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的,在批准逮捕之前申请往往更容易成功。犯罪嫌疑人被刑拘之后,在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这个问题上,侦查机关接着往往就是呈请批准逮捕。符合逮捕条件,但是存在特定事由,比如犯罪嫌疑人怀孕等情况的,侦查机关一般会主动决定取保候审,但是一些介乎于逮捕和不逮捕之间的案子,侦查机关一般倾向于呈请逮捕。一旦逮捕申请被批准,再以不符合逮捕条件为由申请取保候审,成功的机率就很低了,因为在这种情形之下同意取保候审等于变相承认批准逮捕的决定是错误的。所以一旦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比如刑期可能较低,证据可能不足的情形的,一定要尽快申请取保候审。在批准逮捕决定下来前,律师尚不能单独申请取保候审,故可以协助犯罪嫌疑人家属并以家属的名义申请。所以,从抓紧时间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这个角度看,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刑事律师介入的时间越早越有利。

取保候审,尽管比较困难,但是犯罪嫌疑人一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还是应该尽量地争取,同时注意申请中的一些技巧,往往能取得不错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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