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董补民律师
全国
从业38年 主任律师
177
好评人数
8043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当事人无效婚姻案
更新时间:2020-09-27

无效婚姻案

这是一个有点离奇的离婚案。当事人是一个老奶奶,她说:儿媳妇经常打骂我儿子,我想请你们帮我儿子离婚。为什么要离婚的男子不亲自来呢?经过了解,我们才知,她儿子是智力残疾二级。

在法律上,有智力障碍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智力残疾二级,是重度智力障碍,应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是无法进行诸如离婚这类重大复杂的民事行为的,他无法自行提起诉讼,也无法委托我们代理提起诉讼。那这个婚该怎么离呢?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人的事情,在法律上可以由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代为;而有配偶者,配偶为法定监护人。具体到这个案件,老奶奶的儿媳妇是智障男人的法定监护人,但要让这个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起诉自己,怎么行得通呢?

婚姻法解释规定和最高法院的意见的正常做法是,先通过特别程序变更监护关系,让老奶奶获得法定代理人的资格,然后再代为提起离婚诉讼。但是这折腾下来,不知几时了。老奶奶想尽快让儿子摆脱被虐待的处境,而且自己身体也不好,真的等不及了。

柳暗花明又一村。我们研究了老奶奶交来的所有材料,发现残疾证的颁证时间在结婚证之前,这说明结婚时,这个男人已经是无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所为的重大复杂民事行为,是无效的。

我马上断定,这是一个无效的离婚案。而老奶奶作为其子的近亲属,属于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于是,我们帮助老奶奶以申请人的身份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宣告智障男人与其妻子的婚姻无效。

那时候,天河法院还在龙口西路,法庭比较窄小简陋。开庭那天,男方的几个女亲戚来了,女方只带着律师来了,但法庭已经显得拥挤。庭审时,女方对虐待男方的事实全部承认,而且同意我们认为婚姻无效的意见。坐在她旁边的代理律师不断地提醒她,但是没法制止她。

开完庭,在法院门口,男方的女亲戚用手指点着女方律师骂:没良心的律师!这位同行很难堪,一边跟骂人者说无法沟通,一边请我帮忙解释。唉,也不知女方完全同意我们的意见为什么还找一个律师来挨骂?当然,我们有证据有依据,不同意也不影响结果。只是,委屈了这位并无恶意的前辈。

没多久,判决书下来了,宣告婚姻无效。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董补民律师
您可以咨询董补民律师 一小时内
近期帮助 8043 人 | 全国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