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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病,农民工该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20-09-21

众所周知,农民工是广大劳动群体中比较弱势的群体,他们面临着诸多困难:讨薪难、工伤&职业病维权难、子女上学难、城市生活难、城市融入难等问题,今天我们就来科普一下农民工在职业病方面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先清楚什么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此解除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我国现行的《职业病目录》包含了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10类115种疾病。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称为职业病:


一、该疾病属于《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疾病;
二、该疾病是因为在工作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极其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

当我们的工作性质有可能染上职业病时,职工一定要佩戴防尘护具,如:安全帽、送风口罩、防尘口罩、防护帽、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防护服、呼吸防护器等,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以上这些防护用品,职工可以拒绝工作,并向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举报。


农民工如何申请职业病诊断?



申请职业病诊断可以是在职工离职前,也可以是在职工离职后,只要相关材料齐全,就可以申请职业病诊断。职工要到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院等医疗机构才能进行诊断,如何知道哪些医院具有诊断资格呢?职工可以到当地的卫生局查询。

记住:只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的诊断报告才有法律效应。


农民工可以选择任何一个职业病诊断机构吗?



不能。职工只能在两个地方选择职业病诊断。一、用人单位所在地;二、自己的居住地。


农民工申请职业病诊断需要什么资料?



一、职业史、既往史(问用人单位要)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问用人单位要并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一般医院也可以)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第一个和第三个材料十分重要,如果没有这两份材料,职业病诊断机构可能不会受理你的职业病诊断申请。

工作中能够接触到职业病危害的职工,离职时应当注意:让用人单位复印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农民工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



职业病诊断、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即使被诊断、鉴定为不是职业病,该费用也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要求职工自己承担费用,职工可以拒绝。


农民工对职业病诊断结果不服怎么办?



如果职工对职业病诊断结果不服,可以在接到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做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如果还是对市级不服,可以在接到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鉴定为最终鉴定。


诊断为职业病后,农民工怎么获取赔偿?



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申报工伤,或者职工本人在1年内申报工伤。被认定为工伤后,职工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在做职业病诊断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把职工辞退吗?



用人单位不仅不能辞退,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还应该继续顺延日期。

对于在工作中有可能染上职业病的职工,用人单位想辞退,必须要对职工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给职工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就辞退员工,是违法的。

具体法律法条请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第一章、第三章、第四章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7条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四章

《职业病目录》




以上就是关于职业病的一些相关知识,作为农民工,一定要多学习法律知识,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不要让一些黑心用人单位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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