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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于未燃,通过案例简单科普燃气险
更新时间:2020-09-11

案例简介:2018年1月,上海市浦东某小区住户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造成两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后经公安机关调查,事故原因系燃气热水器超期使用且排烟管道被杂物阻塞,导致一氧化碳在室内积聚。

死者家属将房东和燃气公司告上了法庭,经过两级法院审理,认定房东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事故60%责任,死者未开窗通风自负40%责任,最终家属获得了八十余万元的赔偿金。

判决不久,房东突然找到死者家属,提出让他们配合燃气险的理赔,并认为保险理赔金应该给付给房东。随后,保险公司和死者家属也取得联系,告知他们有权获得保险金,让家属提供燃气意外事故证明,走保险理赔程序。

因燃气公司出具的燃气意外事故证明的原件在房东处,死者家属只有复印件,保险公司囿于内部流程无法向死者家属理赔,也无法提供燃气保险单。

无奈,死者家属找到我们,通过向法院申请诉前调查令,到保险公司调取了事故房屋的燃气险保险单及保险合同,顺利向法院起诉,并获得了1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

问题一:燃气险的保障对象


民用燃气用户(含租户)及其家庭成员。本案中的死者作为租客,是燃气险的被保险人。

问题二:燃气险的保障范围


一般燃气险为综合保险,包括财产保障和人身保障。

问题三:燃气险的费用


燃气险遵循自愿投保原则。不同保险公司推出的燃气险,保费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保费越高保险金额越高。


以本案为例,燃气险保费20元/年,对应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10万元,急救医疗保险金额为2万元,家庭财产损失保险金额为10万元。

问题四:燃气保险纠纷的管辖法院


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请求身故赔偿金属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因此本案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被保险人住所地法院管辖。因被保险人是外地人,生前也未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我们选择了向保险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

问题五:被保险人身故赔偿金如何给付


有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没有受益人的,由保险公司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本案中死者作为被保险人,身故保险赔偿金当作其遗产处理,在没有受益人的情况下,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和配偶有权取得保险赔偿金,房东是无权主张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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