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征地拆迁律师
福建
从业15年 主任律师
71
好评人数
6682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征收部门用几年前的征收批文和标准来征地是否合法呢?
更新时间:2020-08-20

简要案情:2017年,刘先生所在的村收到通知将要进行征地拆迁,但是村民均认为其补偿标准过低,而且批文的时间已经是四年前的2013年了,大家认为这样的征收政策并不合理,遂决定委托律师进行维权。

法律观点:按照法律规定,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也就是说征地批文的有效期是两年,超过时间的则无效。同时,各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时应当要适用最新的补偿标准。

案情分析:本案中的行政机关明显违法的行为有二,其一是依据失效的审批文件进行征地,这是违法法律规定的行为,其二是适用的补偿标准错误,如果按照几年前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肯定会造成征地农民不小的损失。通过法律途径,本案村民最终与政府部门达成调解协议,按照今年的标准进行了相应的补偿。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征地拆迁律师
您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 一小时内
近期帮助 6682 人 | 福建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