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花70万买了的进某品牌轿车,到车管所竟然无法上牌,原来该品牌车4S店私自更换了配置,轮胎和轮毂都被换成小一号,而且轮胎也不是新的。王某要求4S店将轮子重新换回原厂件,并赔偿5万元,4S店并不同意。因协商无果,车主决定起诉4S店,要求退一赔三,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请求。(案例来源于网络)
律师评析:某品牌4s店擅自将车辆的原装轮毂轮胎更换成尺寸不配套的旧轮胎,且不论是出于何种原因进行更换,都应当向车主明确具体告知更换事实,应告知而不告知,就是隐瞒真实情况,属于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王某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