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郭世斌律师
全国
主任律师
16
好评人数
995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房地产与建筑-律师解读建设工程工期延误的界定及违约责任承担
更新时间:2020-06-29

一、建设工程工期及工期延误

建设工程工期一般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从开工至竣工的日期,承包人实际施工是否超出双方约定的工期。

二、工期延误的情形及种类

洛阳房地产与建筑律师|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郭世斌律师答疑解惑:

1、发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情形

发包人开工初期未办理施工前置审批手续,施工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存在数量问题,因发包人原因设计变更,发包人逾期支付阶段工程款造成停工,发包人原因引发第三方阻挡施工,发包人未按约定履行阶段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出超出合同约定设计、施工及工程质量要求,承包人采用合同约定外的必要安全措施,其他发包人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

2、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情形

承包人自身施工能力不足,承包人施工质量出现问题返修,工程量与工期约定明显不符常理,施工不合法造成政府处罚停工,其他因承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

3、不应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工期延误的情形

出现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事件、政府强制干预,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工期违约需要搜集的相关证据材料

1、建设工程项目文件;如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发包人和承包人资质等。

2、建设工程合同和招投标文件及补充协议;

3、工程进度计划文件;投标文件中的工程进度,中标后合同及进度文件,工期执行过程的进度文件,竣工进度计划,设计、采购、第三方工程进度文件。

4、工程实施过程记录文件;开工通知,施工现场条件文件,承包人施工记录,工程照片及声像资料,监理文件,设计成果文件,设备和物资到达和验收文件,分项工程验收申请文件,阶段质量验收文件,验收报告,行政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资料,工程质量验收文件。

5、资源投入和支付记录文件;分包合同,发包人施工材料供应文件,承包人材料供应文件,设备材料价格文件,工程款申报及支付文件,造价信息资料。

四、工期违约责任界定及责任承担

1、关于违约责任界定方面,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因发包人原因工程停工,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要求发包人赔偿停工、窝工损失。

2、关于工期违约责任承担方面,我国工期处理争议通常采取三种处理方式,第一、将发包人和承包人证据主张工期顺延天数计算,从而区分双方过错情况。第二、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过错的,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区分双方过错程度,确定双方责任大小比例。第三、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过错,无法计算工期顺延天数,难以区分双方过错大小,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

本文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原创,责编|郭世斌,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你的权利,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郭世斌律师
您可以咨询郭世斌律师 一小时内
近期帮助 995 人 | 全国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