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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卓法眼|疫情期间,房东减租是道德使然还是义务所在?
更新时间:2020-04-23

疫情之下,与享受漫长的春节假期相比,更牵动人心的便是房租问题。随着疫情的发展、时间的推移,有网友纷纷在网上曝出好心房东减租、免租的消息。这一举动不仅赢得租户感激,热心网民还为之送上“中国好房东”的美称。

然而,针对房东减免租金的行为,社会上出现了不同的声音。甚至,在目前的这种情景下,还存在“逆流而动之举”,个别房东出现租金不降反涨的情况。虽然趁疫情期间肆意哄抬租金的行为不可取,但是房东是不是必须要为租客减免房租呢?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属不可抗力,可视情况免责解约

随着中国好房东的日益增多,不少租客开始思考能否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发生作为法定事由,从法律角度强制广大房东为租客减免房租。众多法律条文中,被大家提及最多的便是不可抗力了。面对房租减免问题,首先必须要正确理解“不可抗力”的含义,根据《民法总则》第180条第2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首先,认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不可抗力具有合法性。就目前来看,国内多省、市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世界卫生组织也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见本次疫情的爆发,对个体来讲具有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特征,参考“非典”疫情期间的司法实践,认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不可抗力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认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不可抗力具有一定合理性。受疫情影响,有的承租人可根据“不可抗力”的有关合同规定,请求减免部分租金;一些营业性店面(如娱乐厅、饭店等),因防疫措施的规定强制关门,确实出现了亏损,且影响巨大、无力承担租赁合同的责任,要求减免租金,也是合理的。

【律师提醒】

结合合同解除的司法实践来看,一般来讲,不可抗力产生的法律后果有两个:第一,不可抗力可作为合同的法定解除是由。《合同法》第94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当事人可解除合同。第二,不可抗力可作为民事责任的免责是由。《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故此,基于以上分析,建议谨慎适用“不可抗力”的法律条款,现实的生产生活中要结合签署的具体合同类文件和条款,有针对性的加以适用。另外,要注意的是特殊时期,还必须结合适时出台的行政规章和法律规定及其他相关政策。

二、租金减免看政策

随着各行业减免租金活动的开展,全国有近30个城市、地区,相继对减免中小企业房租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首先出台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的是苏州市人民政府。其在苏府[2020]15号《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度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中提出“对承租国有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的举措。2月8日《西安市人民政府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出台,共21条。其中,在涉及减负的内容中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个人)租用国有物业的免收3个月房租,对非国有物业减免租金的给予一定补贴等。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企业减免租金的企业,由市、区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同时还积极鼓励非国有企业业主、个人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物业管理和其他费用。

【律师提醒】

疫情期间属特殊时期,要时刻关注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条文及相关政策,以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疫情防控带来的损失,顺利渡过难关。

不管是房东减租、商业机构减免商户租金,还是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社会各阶层都在齐心协力,用自己的行为为防控疫情贡献力量。如果你遇到中国好房东,你是幸运的,请怀抱一颗感恩之心;如果没有,也请不要抱怨,谚语说“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在没有法律支撑的请求外,对房东进行道德绑架只会激化矛盾,毕竟疫情也不是任何人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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