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提高办案质效,确保公正司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