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吴伟律师
安徽
从业24年 合伙人律师
307
好评人数
6444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离婚协议书只签了一份有用吗
更新时间:2019-10-12

在大家的日常生活中,离婚协议往往是在特定的条件、特定的环境中形成的:有的是在诱骗、胁迫下签订的;有的是为了避免矛盾,一气之下签订的,有的是为了达到其他非法目的如逃避债务等而签订的。那么离婚协议书只签了一份有用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只签了一份有用吗

  签订的离婚协议在离婚时生效。

  1、离婚协议在离婚时生效。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该份协议书签订即代表协议成立。份数只是方便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以便查看和维权需要,不影响已签订的协议成立。

  2、若你准备的是不同版本的协议书,则也是签订的该份有效。若后期你们又签订了新的离婚协议书,则后签订的有效。

  二、离婚协议效力

  离婚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或者更具体说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离婚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有失偏颇。第一种观点没有现行法上的依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尽管将离婚协议书作为向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且该条例第13条规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并询问,但这些规定均没有直接规定离婚协议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手续或者自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三、协议离婚程序中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形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以上就是为大家解答的关于离婚协议书只签了一份有用吗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未能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而引起诉讼,说明双方未履行所签的离婚协议,对此应视为双方已经反悔。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吴伟律师
您可以咨询吴伟律师 一小时内
近期帮助 6444 人 | 安徽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