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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辩护词范文怎么写
更新时间:2019-10-11

合同诈骗罪属于刑事罪行,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然后进入审判程序,这时候,当事人就需要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辩护,那么,合同诈骗罪辩护词范文怎么写?合同诈骗罪的犯罪特征有哪些?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合同诈骗罪辩护词范文怎么写   合同诈骗罪刑事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接受被告人XXX的委托,担任其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的一审辩护人,我们仔细查阅了案件所有证据材料,认真阅看了卷宗材料,对本案有了清楚的了解,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充分考虑:

  1、被告人XX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未曾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从构成要件入手具体分析)

  2、被告人XX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犯意,理由和依据如下:

  (实际情况)……说明被告人既具有促成合同的诚意也具有实际促成合同的行为。被告人并没有收到钱而“逃匿”.起诉书及卷宗所提供的证据根本不足以证明被告人XX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意图和实际行为。据此,辩护人认为:现有证据,依法是不能认定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意图。

  3、本案应当是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

  经济合同纠纷是指行为人有履行或基本履行合同的诚意,只是由于某种原因而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或者在履行合同中,一方有意违反合同的某项条款,使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从而引起双方对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发生争议。

  (具体案情)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XX的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检公诉刑诉(XXX)X号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本案应当是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敬请公正的人民法院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5条第(三)款“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之规定作出无罪判决。

  以上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参考并采纳。

  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

  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一)客体特征

  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本罪的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故刑法将其归入扰乱市场秩序罪。按照刑法的规定,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

  (二)客观方面特征

  合同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下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其中,“骗取”在客观上同一般诈骗一样,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

  (三)主体特征

  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四)主观方面特征

  合同诈骗罪是故意犯罪,过失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因为,行为人实施诈骗的目的是要占有他人财物,本罪的特定结果就是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而不是被害人的财产损失。被害人的财产损失是行为人实施合同诈骗的危害后果。

  三、合同诈骗罪的刑事处罚规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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