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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加玺律师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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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办手续时,要应注意哪些事情?
更新时间:2019-09-06

1.双方要亲自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不能由其他人代理。

2.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以及规定的2寸照片。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上先不要签名,它要当着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面签的。

3.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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