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和“借”虽然大致意思相同,都表明债务人和债权人的经济关系。但是在法律上却代表两种履约状态,欠表明债务人已经违约,在时效上从欠款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借代表债权债务关系形成之时,并不代表借款人违约,只有在债务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日未能还款,才代表债务人违约,诉讼时效从违约之日开始计算。因此,这二者一字之差,却代表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权益。
借条和欠条有区别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和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