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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锦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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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签合同,记住这30个要点才不吃亏!
更新时间:2018-08-13

摘要:买房是人生一大事,买房后签订买卖合同更不可放松警惕,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有时买方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以致最后在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因此,在买房签订买卖合同时需要多加注意,了解合同内容,


签订空白条款需注意

  很多地方都说看五证,实际没必要,办理预售许可证必须提交其他四个证,让房地产管理部门替咱们把关更稳妥。

2、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

  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土地性质是否是出让和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因为目前法律只是规定了住宅到期自动续期,其他非住宅业界一般认为会缴费续期。

  现在有些对外销售的房屋虽然和住宅一样,但用途为公寓。

  4、物业也不能忽视

  虽然成立业委会后可以解聘物业公司,但目前的现实是很多小区因为居住率不足或者业主不愿多操心,业委会的成立遥遥无期,导致业主和物业之间产生很多纠纷,作为业主单兵作战,难度可想而知。

  在合同签订时候,有时候开发商会答应给业主赠送车库或者储藏室、阁楼,这些约定一定要写入合同,口头承诺的东西往往因为缺乏证据最后不了了之。

 6、面积的约定

  在这里如果和开发商有约定,先遵照约定,无约定再按照规定执行。开发商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和购房人进行约定,约定以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面积为主。

7、贷款问题的约定

  这点也要慎重,可以自己先行查询个人信用或者合同约定清楚,因无法贷款可以解除合同。

  开发商和购房人会在合同中,对双方办证或者缴纳购房款等问题的期限进行约定,但如果你细心就会发现,双方违约后,赔偿的金额是不对等的,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求对等待遇。

  合同约定交房的条件,一定要明确,是经过哪个验收之后,有单体验收、综合验收还是竣工验收备案,还有消防验收等等。

  10、小区公共区域和公共部位的约定

  如果你不约定这些场所的产权,有可能最终让开发商卖掉,买主不一定能让你免费或者优惠使用,如果合同约定这些场所的所有权归业主,则开发商不能出售这些场所。

  燃气、宽带等,往往开发商都只选择一家,导致用户无法选择,如果在合同中约定,要求开发商让几家经营商进入小区,譬如宽带,不能只让我们被动的选一家啊,都进来那我们可以选择的范围就大多了,就有主动权了。

  凡是前面提到纠纷的内容,后面写双方协商解决的,一般都是对开发商不利的,一定要明确违约责任,不能简单的协商解决,否则出现问题之后,你就没有追责追赔的依据了。

  商品房买卖合同除主合同外,还包含四个附件,即房屋平面图、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装修设备标准和合同补充协议。

  如果上述内容不明确,则房屋平面图根本起不到准确指示的作用,对开发商来说也没有明确的约束。

  像“高级”、“名牌”、“精装修”这类词语就不应该在附件中出现,而应明确“高级”具体是什么标准、“名牌”到底是什么牌子、“精装修”要达到什么装修效果。

 13、房屋交付后,买受人发现房屋实际情况与销售广告不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吗?

  由此可见,对于房地产广告中的有关房屋及其相关设施的说明及允诺,如果其对订立合同定价有重大影响,那么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未载入房屋买卖合同,也属于合同内容。若购房者发现说明或允诺的内容与实际不符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答: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15、仅有房产证,但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span 0px;"="" 255);="" 255,="" rgb(255,="" normal;="" none;="" 1;="" pre-line;="" !important;="" inline="" 0px;="" 51);="" 51,="" rgb(51,="" sans-serif";="" "fontawesome",="" w3",="" gb="" sans="" "hiragino="" gb",="" hei",="" micro="" "wenquanyi="" sans",="" "droid="" arimo,="" freesans,="" arial,="" helvetica,="" neue",="" "helvetica="" grande",="" "lucida="" ui",="" "segoe="" yahei",="" w3","microsoft="" sc","hiragino="" "pingfang="">答:不动产以登记的方式进行公示,只有进行登记才发生物权的效力,买受人才能获得不动产的所有权,登记就是将新的所有人的名字登记在房产部门的登记簿上,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而房产证是房产部门发给权利人的一种享有权利的凭证,只起到证据的作用,当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和房产证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时,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即房产证的效力弱于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当不出现纠纷的时候还好,但一旦出现关于房屋产权的纠纷,不动产登记簿上所记载的人则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大家在买卖房屋时,一定要注意进行不动产登记或者不动产登记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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