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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晓萍律师
上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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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违约金怎么算?赔偿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8-05-22

  在房屋买卖中,有一个问题一直令购房者很头疼,那就是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当遇到这种情况,大部分的购房者最先想到的问题应该是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以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开发商延期交房,有些是有合法正当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有些是没有合法正当的原因。如果开发商有合法正当的原因才延期交房,开发商就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开发商就要承担延期交房的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并且要赔偿一定的违约金给购房者。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一般是按照开发商每延期一日应向买方支付已支付买卖总价款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的约定,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决定。所以违约金就是由三部分组成:已付付款、利率、延期时间。

  以上是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果双方意见不统一,产生争议时解决方案如下:开发商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购房者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标准并没有一个国家统一的标准,每个地方情况不同,标准也不同。一般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合同中有延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标准的

  在购房合同中,如果有列出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标准的约定,当这种情况真的出现时,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可以按此约定执行。但是合同中的违约金赔偿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也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一般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开发商在延期交房后发现当初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标准过高,可以与购房者协商进行适当地调低,参照同样地段、同样户型面积、同样楼层房屋的租赁价;另一种是购房者发现当初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标准过低,也可以向开发商提出申请调高,标准也是参照同样地段、同样户型面积、同样楼层房屋的租赁价。如果开发商与购房者协商成功,那就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2.合同中没有延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标准的

  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当初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那就可能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如下: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如果购房者要求退房,也可以按照已交房款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延期交房时间来计算赔偿。

  三、购房人的合同解除权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以上法律规定的含义有三点:

  1、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

  2、经催告后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就是说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是第一开发商延迟交房;第二经过催告;第三催告后满三个月仍未交房。

  3、购房者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此一年内都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则永久性地丧失了解除权(当然以其它理由如严重质量问题而解除合同的除外)。并且,如果在购房者取得解除权后,开发商有催告购房者行使解除权的,则解除权的有效期缩短为三个月。

  以上规定中,两个催告和两个三个月的规定应当区分清楚,一为购房者催告开发商交房,一为开发商催告购房者行使解除权;一为购房者催告后经过三个月取得解除权,一为开发商催告后购房者的解除权有效期缩短为三个月。

  鉴于以上的规定,在开发商延迟交房时,不管购房者是不是真的准备解除合同,都应当在开发商延迟交房后立即发函催告,一是在开发商迟迟不能交付房屋时采取的一个应对举措;二是催告后可解除合同对开发商也是一种压力。

  催告最好以快递等可保留凭证的方式进行。在没有催告的情况下,开发商长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四、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五、违约金、赔偿损失、解除合同可同时主张吗?

  友情提示: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较高,发生纠纷诉诸司法后,开发商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过低,购房者可以请求增加,法院会支持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以上规定可知,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了赔偿损失的,不能同时适用,可择一较高者适用。

  六、购房者选择解除合同的,能否再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要求赔偿损失?

  可以。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基本都是对违约造成一方损失的补偿,解除合同后,一方仍然会存在损失,至少会发生购房款利息的损失,该损失应当补偿,因此解除合同和违约赔偿可以同时主张。

  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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