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的婚房会被“分”吗
现实生活中,父母为了子女结婚往往会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的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必然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那么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该如何认定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