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温祖发律师
全国
从业16年 主办律师
36
好评人数
4377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反家庭暴力法解读
更新时间:2016-03-31

20163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该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新法落地为遭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护,与此同时,如何拿起法律武器更好的维权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为此,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温祖发律师对新法进行解读,并结合自身的办案经历提出受害人维权六步骤。

一、新法解读。

亮点一、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暴力的界定,明确本法适用的主体范围扩大至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明确绝对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亮点二、 确定了反家庭暴力法五原则

《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总则中确定了反家庭暴力法的五条基本原则:绝对禁止原则;共同责任原则;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隐私保护原则;特殊保护原则。

亮点三、确定反家庭暴力法五项制度。

强制报告制度。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规定上述机构未尽报告义务的法律责任。

告诫制度。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轻微,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明确告诫书的内容,规定事后查访制定,明确告诫书具有证据作用。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明确规定保护令独立于其它诉讼且申请后法院应当受理,规定申请人范围扩大至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规定实施保护令的条件及具体措施,规定申请保护令的条件及法律责任。

紧急庇护制度。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撤销监护人制度,细化规定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申请主体,解决起诉难问题。

亮点四、多部门协作,综合运用多种反家暴措施。

反家暴法涉及人民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等多个部门,综合运用宣传、教育、矫治、调解等多种措施,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反家暴工作。

二、反家暴维权六步骤

一、不再沉默。受害人要摈弃家庭暴力是私事的陈旧观念,遭遇家暴,不沉默零容忍,勇敢面对解决问题。

二、冷静以对。遭遇家暴时,不要以刺激性的语言再挑衅、激怒对方,以免暴力升级。

三、积极求助。轻微矛盾,求助亲朋好友,拨打妇联维权热线12338;遭遇武力家暴,第一时间拨打110,若因报警后有继续被暴力侵害可能,应向妇联、当地街道求助,寻求临时庇护,必要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四、保留证据。报警记录、就医病历、告诫书、保证书、视听资料、调解书等。

五、要求惩处。咨询律师,追究加害人相应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六、沟通预防。重在沟通,建立相互尊重、彼此信任、轻松和谐的人际关系。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