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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踩踏事件,谁将被问责
更新时间:2015-04-27

上海踩踏事件,谁将被问责

作者:刘 毅 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版权所有,允许转载,需注明原文作者)

2015年1月7日,上海外滩踩踏事件中的36名遇难者,迎来了他们的头七(一种中华民族的丧殡习俗)。此时,生者告慰逝者,愿离去之人一路走好。

迎接2015年新年, 本是举国欢庆欢乐的时刻,但是新年传来的第一个消息却是:“上海市黄浦区外滩陈毅广场发生群众拥挤踩踏事故,致35人死亡,42人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噩耗传来,举国悲痛,世界舆论哗然。

经过官方深入调查,最终确认上海踩踏事件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是一次重大安全事故。让我们来还原事件经过:12月31日晚,上海外滩正在举办跨年灯光秀活动,数十万不少游客及年轻人集聚外滩庆祝跨年观赏灯光秀、倒数计时至2014年12月31日晚8点半左右,外滩的人流量已接近2013年灯光秀时的规模,达到数十万人虽然上海组织方增加了部署力量,试图控制人流,最终由于现场的人流量实在过于庞大部署力量难以对庞大的人群进行合理的控制23时30分陈毅广场通往观景平台的台阶上出现人流上下对冲,人流相互拥簇,发生严重的挤压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

上海踩踏事件已经过去7天了,作为法律人,我们认为最好的告慰逝者办法则是最终确定好事件责任者,让逝者安息,让逝者家人得以宽慰。我们从以下角度来分析。

1、上海跨年灯光秀组织者是否应担责?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中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上海跨年灯光秀活动是由上海市旅游局、黄浦区人民政府、上海广播电视台共同主办,规模庞大,已经连续举办了两年。在上海掀起来巨大的热潮,跨年之际,成为大众特别是年轻人的一种别致新颖迎新活动。活动组织者应该承担起安全保障义务,保障此次活动安全有序开展,保障参与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次踩踏事件中,我们看到了组织者对于这次活动的懈怠。组织者对此次活动安全评估严重不足,没有安排足够组织人员,没有安置合理的安全设施。在事故发生前期没有做出合理的措施来预防,在事故发生之时没有及时有效的采取措施来降低事故的危害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中规定,此次灯光秀活动组织者应当对此次踩踏事件直接承担责任。

2、抛洒“美金”活动者是否担责?

在灯光秀活动中,据说外滩十八楼有人向楼下抛洒美金(实际是俱乐部优惠劵),让人群误以为是抛洒美金,引起了一定程度的哄抢,让行人围观驻足,导致了一定程度的人群拥挤滞留。但根据相关报告显示,抛洒优惠劵并不是造成踩踏时间的直接原因,抛洒优惠劵应是在踩踏事件发生以后才发生的,初步认定并不需要承担责任。

目前官方没有确定是否有人 “抛洒美金”,也并未确定“抛洒美金”活动者是否有责任。如果 “抛洒美金”真的发生了,同时是踩踏事件的直接原因,那么我们认为“抛洒美金”活动者应当要为踩踏事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还应当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并涉嫌刑事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2款规定“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一级政府是否需要担责?

上海外滩踩踏事故已经造成36人死亡,一级政府是否需要为该起事件担责?在我国国内及国外都有相当多的的案例,大多数的一级政府是需要对此次事件承担责任的。例如2004年2月5日北京密云县迎春灯会特大伤亡事故,最终问责了相关责任人:2名直接责任人员以“玩忽职守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密云县副县长王春林行政记大过和党内警告,县委副书记陈晓红撤销党内职务县长张文免去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要求,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最终的被问责人有哪些,由谁来为此次踩踏事件负责,我们会继续关注。

作者: 刘毅 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 (允许转载,需注明原文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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