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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腾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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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官司轻巧胜 思维引导成关键
更新时间:2014-12-11

2010年3月,深圳市深***公司开始向**电子科技公司供应触摸屏。但自2013年10月至2013年底,**电子共拖欠货款额达到175万元人民币。经过次协商,**电子始终拒绝偿还债务。无奈之下,深***公司委托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汪腾锋律师及助手曹广辉律师代理此案。

尽管**电子方面曾提出各种抗辩理由,如原告缺开增值税发票、货物质量不及格、延期交货等各种“相关”情形,企图混淆视听。但汪腾锋律师认为:被告未举证证明交付发票是支付货款的前提,原被告双方应当依照合同的原文本意来进行权利义务划分。其次,被告未举证证明原告存缺开增值税发票、货物质量不及格、延期交货等违约行为,故对被告的抗辩不予认可。同时,汪腾锋律师积极引导法官思维,把案件的关键直指双方的合同约定,将复杂的事实经过简化成“欠债还钱”四个大字。终使法院并没有被**电子的抗辩事由所迷惑,判决被告**电子公司支付原告深圳***公司货款176.6万元人民币及逾期利息累计达83万元。

本案例属于典型的合同买卖纠纷中的货款纠纷,属律师法律事务中较为常见的诉讼类型。但在此类诉讼中,律师不仅要代表被代理人一方所主张事实证据及代理意见,更需要在庭审辩论中积极引导法官的逻辑思维,让法官理解自己的观点,辨别出对方的缺陷,最终使法官同意或认可代理律师的观点。这种引导法官逻辑思维的能力也是很多买卖合同官司,乃至众多民商事官司中所不可或缺的诉讼技艺,非常值得许多年轻律师研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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