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婚姻法》解释三出台以来,很多人想要办理房屋的加名。
若房屋已经付清全款,没有抵押的情况,房屋由一方所有变更为双方共有,需提供如下基本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原件;
(5)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6)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但是,如果房屋还有贷款,应先到银行办理抵押合同的变更后,才能到房管局办理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