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的新情况新理由
离婚诉讼案件的当事人,由于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很难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常以原告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判决不准离婚。然而,判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不能和好,一方又急想起诉离婚。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那么,什么情形属新情况、新理由呢?
新情况、新理由,通常是指:当事人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出现了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理由,如:一方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等重大犯罪可能;有确定不能继续同居等严重情况和理由,如出现了可能导致凶杀、自杀等情况;有6个月内出现重婚,一方犯罪,一方公开与他人姘居,一方患禁止结婚的疾病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