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石梦菊律师
安徽-马鞍山
从业12年 主办律师
2
好评人数
115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谁的过错?
更新时间:2014-01-08

张某为某国企经理,与该国企职工李某是邻居。1995年,国企改革,李某面临下岗。张某对李某说,如果李某愿意将其与兄弟姐妹共有的一处约60平方米的老宅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他,李某就不会下岗,李某为了保住工作就答应了张某,瞒着兄弟姐妹,私下与张某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但张某未遵守诺言,李某还是下岗了。2003年,李某的兄弟姐妹发现张某威逼李某私卖老宅的事,起诉至法院,法院宣告张某和李某所签的买卖合同无效。2004年,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向李某索要140000的赔偿,理由是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为无效,是李某的过错,因此要求李某赔偿涉案房屋在约十年间的增值额140000元。李某夫妇均为为下岗职工,还需供女儿在上大学,家境困难。张某的起诉对李某来说如睛天霹雳,加之张某为当地国企领导,与当地法院法官熟识,李某为此十分苦恼。

在一次律师事务所举办的免费法律咨询活动中,李某的姐姐向我咨询此事,后李某委托我为代理人,代理此案。我代理此案时,该案已在法院审理半年多,并且第二天就要开庭,我没有足够的时间查清案件情况,为了争取时间,在开庭前一晚我仔细查阅了现有证据材料,发现张某向法院提交的房屋价格鉴定报告中缺乏一位鉴定人员的签名,在第二天的庭审中,我向法官指出了鉴定报告的这个缺陷,请求重新鉴定,法院采纳了我的建议,休庭了。但在庭审中,我看出法官明显倾向于张某,认为李某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休庭后我获得了足够的调查时间。通过询问李某及其家人以及查阅案卷,了解到张某和李某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李某已告之该房屋为自己和兄弟姐妹所共有,并且已将房产证复印件交给张某,张某知道李某瞒着兄弟姐妹卖房,但张某认为自己和当地房管局领导关系好,能通过关系办到房产证。法院再次开庭时,我询问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过程,张某承认在签订合同时已知该房的其他共有人不知李某出卖该房,张某的陈述成为我的重要证据。我向法院指出,依据《合同法》,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权利的义务。因此,由于张某明知涉案房屋有共有人,李某卖房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张某仍自愿购买,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张某自己承担。后法院采信了我的意见,判决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