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余丹霞律师
广东-佛山
从业15年 主办律师
111
好评人数
8353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交通事故 被抚养人按城镇标准计算
更新时间:2013-11-21

案情简介

委托人:李某

代理人:余丹霞律师

原告李某与邓某两人驾驶摩手车发生碰撞造成,委托人李某腰2-4椎体横突骨折,右膝关节韧带挫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等,经司法鉴定后,认定李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案情分析:

委托人李某是广西农村户口,代理人余丹霞律师提供委托人李某劳动合同,单位收入证明,被抚养人《学生就读证明》等,证明委托人和委托人的儿子在佛山地区居住满一年以上,要求按佛山城镇标准赔偿。

案件结果:

最后在余丹霞律师的努力上,判决被告人支付我方: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共108499.29元。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