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浠娟 新华国际知识产权机构之福建力华律师事务所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国务院:大力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 培育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报道,国务院于2012年印发《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规划中提出,将大力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
我们可以毫不夸耀地说,中国是一个种植大国,辽辽向北,在“乌苏里江船歌”响起的地方是三江平原,炎炎南方,珠江三角热情地拥抱着东方明珠,西边天府,在传统与现代中不断激进的川西坝子,还有托起一轮“东方明珠”的长江三角洲……
那么,在这片富饶的土地上耕作的人,如果种出一种新的农作物,该怎么去保护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的农作物?
如果简单地回答:视情况申请品种权、专利,这样并不能给出一个完整的保护方案。
那么针对一网友的假设:如果培育出一种新的农作物“圆香蕉”,那该怎么去保护?
下面针对这一假设,大致提供如下法律意见:
1、如果这个“圆香蕉”,市面上还没有的话,首先可以申请品种权。
2、如果这个“圆香蕉”,市面上还没有的话,建议作一个“新品种”评估报告,并申报市、省、国家相关项目。
3、如果这个“圆香蕉”的种植方法与现有的“弯月形香蕉”有所不同,可以申请一种“圆香蕉”的种植方法发明专利。
4、如果这个“圆香蕉”中的营养成份等与现有的“弯月形香蕉”有所不同,可以申请组分发明专利。
5、如果这个“圆香蕉”中的营养成份等与现有的“弯月形香蕉”有所不同,可以申请一种将“圆香蕉”制作成各类食品的发明专利。
6、再综合考虑市场,申请注册“圆香蕉”的图形、文字商标。
……
以此类推。
总之,如果这个“圆香蕉”是一种首创的农作物,那么应该围绕“圆香蕉”,从新品种、种植、组分、食品加工、加工设备、食品包装等进行综合考虑,统筹规划后,建议如下:
申请新品种确权、评估查新、申报项目、固定成果(申请系列专利)、注册商标等。
当然,由于专利是公开的,对于不宜泄露的部分,筛选出来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