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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清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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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批盗窃人员将会无罪释放和轻判
更新时间:2013-04-04

盗窃人员的福音来了

一大批盗窃人员将会无罪释放和轻判

最高法院修改了盗窃数额标准,原来规定1000元到2000元为构成盗窃罪的数额起点,这个范围之内由各省自治区高级法院确定该省的数额标准。辽宁省等发达省份原来确定的数额为2000元,即低于2000元的不算犯罪。现在最高法院规定的数额标准为1000元到3000元,一些高级法院确定本省盗窃数额犯罪起点为3000元。那么过去因为盗窃3000元以下,还没有被终审判决的盗窃人员,会被无罪释放。最高法院还调整了盗窃三年到10年的数额标准,辽宁省原来15000元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标准,现在修改为3万元,这意味着将会有大批原来会被判处三年以上重刑的盗窃人员会获得三年以下的轻判。原来辽宁省规定,盗窃数额7万元就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现在最少盗窃30万以上才会被判十年以上。盗窃人员的福音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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