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许继光律师
安徽-淮北
从业36年 主办律师
1
好评人数
57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撤回执行申请
更新时间:2010-09-28

我代理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判决结果对我方很有利,但被执行人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我方申请法院执行。其间,被执行人从网络上查找到我的电话,要求自动履行判决义务,我告知自动履行生效的法律判决是好事,但我们已经申请执行,法院也已经立案,我方要与法院协商。经告知该法院,法院执行局领导称,我们已经立案,现正准备交中院,并报省高院,然后委托当地法院执行(被执行人系外省单位),希望你们等一段时间再考虑与对方的协商问题,可能涉及执行费。我提出委托外地法院执行,现在还有许多手续要办理,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生活很困难,且对方已经愿自动履行,即使委托外地法院执行,时间可能很长,有可能申请执行人还要产生一定费用,为节约执行成本,我们同意接受对方的履行。但不知何故,法院不同意我们接受对方的履行并撤回执行申请的要求。我们确实很不解,当事人对自己的权益具有处置权,为何不同意当事人撤回执行申请?为什么非得走劳民伤财的法律程序?我毅然告知当事人可以同意对方的履行要求,一旦履行的款项到位,即向法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现对方很守信誉,已将判决款项如数支付,但当地法院仍不愿接受撤回执行申请。如果从执行力度和执行效果的角度考量,法院确是认真地,但是拒绝被执行人的自动履行确系与法无据的,起码不是符合执行的原则的。法院的执行机构不能因为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能够执行而不同意执行和解,单纯从执行指标的角度考虑是不妥的。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